成都商報記者
  饒穎 成歡 劉濤
  攝影記者 王紅強
  如何讓維修資金錢能生錢
  首先是人的問題
  首先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調動業主開會積極性,比如每次來開會發20元;同時,作為業委會成員,需要有一顆公益心和一定的組織能力
  其次是錢的問題
  在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陽光、透明,及時公佈小區公共收益和業委會工作經費開支的明細,讓業主們隨時掌握和瞭解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如何成立?面對繁瑣複雜的小區事務,業委會如何運轉?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如何使用?小區事務如何解決達成“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的?
  昨日下午2:00~5:00,由成都商報、世紀朝陽小區業委會共同舉辦的“成都業委會事務圓桌交流會”在錦江區宏濟巷23號宏濟路社區蓮新市民中心舉行,來自30多個小區業委會成員和熱心業主齊聚一堂,與世紀朝陽小區業委會主任劉逸西、副主任梁維嘉、業委會辦公室主任楊與惠面對面,一起交流探討業委會的種種事務。本次活動特別邀請四川矩衡律師事務所張小玲律師、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劉艷律師參加,他們從國家法律法規方面進行了專業的講解、指導,並回答參會者現場咨詢。
  針對現場交流、咨詢的焦點問題,成都商報記者作了部分整理。
  小區業主對住宅維修資金的使用,首要的步驟、程序是什麼?
  劉逸西:首先成立業主大會。在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業委會後,徵得“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可以向房管部門提出申請,開立以本小區業主大會為戶頭的維修資金專戶,其後這筆資金就可以劃轉到小區業主大會的維修資金專戶上。
  上述過程法律依據何在?申請使用過程中,是否會遭遇障礙?
  張小玲:法律依據是《物權法》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比較清晰。最先交納的維修資金由房管部門代管,小區成立業委會後,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只要一切手續合法,可以向房管局申請將這筆資金劃轉出來,自行管理。
  為什麼在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總感覺比較困難?
  張小玲:根據我的瞭解,很多小區使用維修資金很難或者使用比較少,是因為根據法規,必須要徵得全小區“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經常就是在這個第一步就被卡住了,意見徵集遇到障礙,主要在於一些業主們對自己的權益不瞭解、或者不太願意參與到小區公共事務的管理,表決通不過,當然無法正常使用。
  我們小區業主大會和業委會都沒有成立,相關法律規定我們知道一些,但是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找到一個指南,可以一目瞭然地知道如何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
  劉艷: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成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都有明確規定。根據規定,最先成立業主大會,參與者除了業主,還有開發商、街道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你到街道辦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報備成立業主大會,它會有一個完整的成立第一屆業主大會以及業主委員會的一個流程進行告知。在法規宣傳層面,政府部門有相應的宣傳冊,同時分發給物業公司、開發商,都有如何成立第一屆業主大會的指導流程。
  在維修資金使用上,有時候很難徵得小區業主“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如何解決?
  劉艷:作為業委會成員,需要你們熱心公益事業,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切實發揮業委會的作用,說服業主們去行使自己的正當權益,推動維修資金的合法使用。
  劉逸西:徵得“雙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需要兩方面的積極性。在世紀朝陽小區,一是經過業委會多年宣傳、推動工作,小區業主們對小區事務比較關心、有熱情,願意積极參与。另一方面,業委會在每個單元都有幾名業主代表,許多事項都要請他們一一上門,向業主說明情況、征求意見、請他們投票是贊成還是反對。而作為對單元業主代表的補償,會給予一定的報酬,這筆錢由業委會從工作經費中支付,雖然錢不多,但多少能促進單元業主代表的積極性。
  小區有許多公共事項需要正常使用維修資金,但在推動業主使用維修資金過程中,總有可能引來部分業主的質疑,認為業委會成員是不是會吃錢、謀私利,如何解決這一難題?
  梁維嘉:在這個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陽光、透明。每年我們在小區要公佈兩次小區公共收益和業委會工作經費開支的明細,以及維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具體情況,讓業主們隨時掌握和瞭解。小區每項維修,涉及單元業主的,由單元業主代表進行確認,涉及全體業主的,由業委會和業主代表共同確認,同時做好市場詢價,並將維修方案在小區進行公示,無異議後再實施。
  反響
  “這樣的交流很好,
  業委會就應該
  大膽為業主們做事”
  交流活動在昨日下午近5時結束,活動結束後,不少參會者仍然圍繞著劉逸西、梁維嘉進一步咨詢交流,以及索要聯繫方式,希望下來後繼續聯繫交流。部分參與者也表達了自己對於此次活動的意見、收穫。
  某小區業委會主任黃先生:我接手業委會主任才兩周時間。今天在交流會上學到了一些管理經驗,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他們世紀朝陽小區能夠用各種方式調動業主的積極性,比如來開會每人發20元錢。而我們開個會都沒有人來,也沒有補貼,這樣大家確實就不積極。而在維修資金方面,我們小區前一屆業委會的做事原則就是:寧願不做事,也不做錯事。寧願維修資金爛在“鍋頭”也不拿出來用,總怕違反了法規政策,這樣肯定也不能維護到小區業主的權益。
  某小區業委會負責財務工作的劉先生:這樣的交流很好,我覺得作為業委會成員應該大膽地為業主們做事。我們現在學習了經驗,回來準備在小區召開一次業主大會,大家一起討論一下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   (原標題:使用維修資金“生錢” 卻被懷疑“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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