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車上跟人發生結婚糾紛報警,但又不願意下車等警察,在客車行駛中,他搶奪方向盤,致使客車失控,險些翻入深溝中。前日,製造該起事件的當事人趙某某被依法判刑。
  蚌埠龍子湖區檢察機關指控:今年7月22日上午8時許,趙某某從五河縣頭鋪鎮乘坐皖C-729××號客運汽車前往蚌埠東森房屋市。途經該縣三鋪車站時,遇到潘某某夫婦懷抱嬰兒上車,潘某某與趙某某因座位發生爭執並廝打。雙方被拉開後,潘某某夫婦下車。該車駕駛員王偉隨後啟動車輛,趙某某以自己被打要報警為由,拉拽方向盤迫使該車停下。
  此後,趙某某報警,但又不願下車等候警察,王偉再次啟動該車沿306省道前行,這時車上有乘客20餘人。客車行駛途中,趙某某突然用力搶拉王偉手usb中方向盤,導致車輛向右偏離正常行駛車道,王偉緊緊握住方向盤並緊急剎車,車輛沖至路基處停下,此時,該輛客車右前車輪距路邊深溝只有4.8米、距一處橋梁只有9.1米。
  當地法院認為:趙某某以搶拉行駛中的客運汽車方吳哥窟向盤的方式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彭艷 記者李勇)  (原標題:男子在車上跟人打架後拽司機方向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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